2021年以来,邵阳新宁公安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,多次敦促新宁县籍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。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,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都认识到偷越国(边)境是违法犯罪行为,回到了国内。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、执迷不悟,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,顽固不化,拒不回国。 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滞留缅北人员违法犯罪事实,结合全县劝返工作实际,新宁公安局特对22名仍滞留缅北拒不回国人员予以公开警示,勒令在今年10月20日前回国,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,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: 1 . 暂停名下所有的手机卡、银行卡等业务,列入失信人员名单,对第三方支付如微信、支付宝将由政府出具建议函建议运营商暂时封号。 2. 冻结、注销户籍,以上人员全部依法冻结其户口,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,一律依法注销户口。 3. 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员的政治考核严格把控,原则上一律视为不合格。 在此,新宁公安局再次重申,所有滞留缅北人员必须尽快回国、回县,如不及时返回国内,不但祸及自己,还将对家人、子女的参军、升学、就业、晋级、信用等多方面造成长久、严重负面影响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前,凡主动回国并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到者,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情节较轻的,可依法免于处罚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 新宁县公安局 2021年10月9日 附:22名滞留缅北人员信息如下: |